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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年的养老保险补差遭闹懵了吧!
今年的补差咋不对呢?咋会是这个金额?咋算滴?
今年的补差有点特殊,原因是今年4月底出台的省政府文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5月执行)。导致此次的养老保险补差需要分两段分别计算才能得出。5月是按新政策计算得出的执行差额,1-4月是按照老政策计算得出的执行差额。
一、首先,5月开始执行省政府新文件,5月社保临时调整实际执行的养老保险保底基数是2445、封顶基数是14668。
进入本月,按照新政策执行标准的规定和新公布的省平统计数据,先计算出今年5月的保底基数、封顶基数应为多少呐?
来源数据: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
64717/12*50%=2697
64717/12*3=16179
那么,我们5月的补差标准也就出来了,保底基数2697,顺便也就得出封顶基数为16179。
5月的月补差额为:(2697-2445)*16%+(2697-2445)*8%=单位40.32+个人20.16
二、然后,我们社保1-4月养老保险的实际执行的保底基数为2388、封顶基数为17908。
我们来假设:若没有省政府5月执行的新文件,那就依然得按照以前老政策的规定标准执行,这样我们计算出今年的保底基数、封顶基数应为多少呐?
来源数据: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464。
80464/12*40%=2682
80464/12*3=20116
那么,我们1-4月的补差标准就出来了,保底基数2682,顺便也就得出封顶基数为20116。
1-4月补差计算的月补缴额为:(2682-2388)*19%+(2682-2388)*8%=单位55.86+个人23.52(是月补差额哦)
综上保底计算,单位5个月共补收263.76元,个人5个月共补收114.24元。弄明白了吧!
封顶数据问题,道理一致,就你自己算了哦~
附件:
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
http://www.cdhro.com/blog/_653946_221362.html
2.《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社办(2019)26号》
http://www.cdhro.com/blog/_653946_231569.html
3.《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http://www.cdhro.com/blog/_653946_233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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