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News
刚到七月初
公积金调基文件就出台了~
话不多说,老张已经把要点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1、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
2、缴存基数调整
下限不变,依然为1780和1650,上限调整为23681。
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的区域为: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
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的区域为: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所有区域的上限均上调为23681
公积金调基需在 2020年7月31日 前完成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公积金中心通知的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对于公积金基数的上下限来源,很多小伙伴不晓得到底是怎么来的,
老张在这里也给大家讲解一下~
公积金基数下限来源
公积金下限标准是依据的啥规定?
依据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9号文》 调整后: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每月1780元,区域为……;(二)每月1650元,区域为……。
公积金基数上限来源
公积金上限标准是按啥标准给计算出来滴?
依据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管委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
这里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取使用的是:
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的“上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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