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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瑕疵,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发布时间:2022-07-21 11:23
作者: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核心提示


  问: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不明,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答:不能。


  基本案情


  汪某于2018年8月20日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小区值夜和巡逻工作。后来汪某申请仲裁,以物业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在案件处理中,物业公司辩称,双方曾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故公司不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为此,公司提交了有公司盖章和汪某签名的劳动合同一份。

  汪某虽然承认该协议中的签名是本人所签,但是提出,协议中“岗位”“劳动报酬数额”“劳动合同期限”三项条款处为空白,且协议未填写落款日期。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中某些必备条款约定不明,劳动者可以据此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主张双倍工资吗?

  审理结果

  仲裁委驳回汪某的仲裁请求。


  焦点分析


  上述案件中的劳动合同,虽然“岗位”“劳动报酬数额”“劳动合同期限”等条款的具体内容均为空白,但也不能影响对其劳动合同性质的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该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应视为部分约定不明确的劳动合同,而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但因劳动报酬等引发争议的,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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