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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起,成都医保的三个重要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10 14:53
作者:四川道远人力老张

这个月医保是

陆续在执行

新的政策哟~

图片

各家单位经办人都注意到哈~

成办函2018221号文

成办规〔2022〕4号文

医保发〔2022〕21 号文

一、原三类人员(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上调1%


按2018年12月28日成办函 2018 221号文,其单位账户下一直在册参保的原三类人员(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每年1月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增加1%直至与正常参保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一致。

有此类员工参保的单位,应该就能看到今年1月的医保比例已经调整,截止到今年2023年1月,比例与城镇职工从业人员就完全一致了,当初的人员分类参保政策彻底结束


温馨提示

到达退休年龄时,原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医保的累计参保年限从原单位缴费2.5%的时候开始计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一致,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办理退休。


二、门诊共济政策开始执行
 每月上账到医保卡上的门诊费降低,启用 新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增加门诊看病报销机制,新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这一年内,在医院门诊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的时候,系统即会自动按照比例进行报销结算,无需担心。

你只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医保参保莫要中断了即可。

具体可看往期文章:


2023年1月起,成都市门诊费可以报销啦~


三、成都市大病医疗比例上调0.15%
(1)大病险+0.15%,由0.6%调整为0.75%;基本医疗险的单位缴费-0.15%,由6.9%调整为6.75%;
(2)实质上总费率未变动,对参保单位没有任何影响,只是险种的基金库资金变动了而已。
其他影响:


① 由于费率改变导致数值四舍五入出现了点差异,保底基数4071参保的缴费总额比上月 减少了一分钱

② 由于系统费率的调整,本月已发现若干单位的数据出现了问题:

1、部分参保单位上月申报了基数变更,但本月数据未调整;

2、部分参保单位的本月大帐未及时生成;

3、有的单位出现个别员工大病数据丢失;

4、还有少数个别员工基数变错的…


温馨提示:

单位注意核查自身的本月医保大帐缴费数据,发现问题的及时联系医保柜面核查处理解决。

医保数据有变,各单位需注意哟


这些政策还没有搞懂的

也可以给公众号给老张留言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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