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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业保险金上调啦!
😎😎😎
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即:
2100元 * 90% = 1890元
最近在申报领取失业金的朋友们
恭喜你们
待遇标准提高了哦
调整前待遇标准为:
1680元/月,就业局还会同步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调整变化为:
1.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2.此次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3年4月1日起 开始执行。
3.成都市主城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由原来按每人每月1680元调整为现在按每人每月1890元 执行,同比之前上涨210元 ;
成都市各郊县(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由原来按每人每月1576元调整为现在按每人每月1773元 执行。
1.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并且点击下方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
2.初次申请需要先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完善相关信息
3.按步骤完善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今天的消息就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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