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News
成都市医保局
又放出了新政策
(点击上图可以跳转原文)
由于生育率的大幅下滑,大家对国家政策性提升生育险待遇早有预期。
从6月1日起,生育险待遇调整政策正式落地!
大家都知道生育待遇分为两部分,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本次发文提及到的调整标准为生育报销中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两部分,接下来我们仅重点阐述“参保城镇职工医保险种”可享受的待遇变化调整。
① 由企业参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女职工;
② 以灵活就业参保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大幅提升了生育医疗费的标准
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注意点位1:本次发文仅明确说明了“参保女职工”在符合生育待遇享受的前提下,提高了各项标准;文件并未提及以“男职工报销生育”的待遇是否会有所提升,估计后续会有补充政策发布;
注意点位2: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新标准实行 限额支付 :
也就是说:
医疗费用经审核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低于限额标准(顺产5000、难产6000)的,按实际治疗费给付;顺产高于 5000的按最高限额5000给付待遇,难产待遇同理,标准为6000元。
二、提高产前检查费的标准
参保城镇职工医保
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生育险的医疗费是报销给生育员工的,此次政策调整应该是鼓励生育的政策。
此次生育险待遇的调整,只调整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没有涉及到生育津贴问题;
而按照法规“生育津贴”是拨付给参保单位用于冲抵员工生育假期间工资发放的;在鼓励生育这个问题上,政府与企业之间应该如何配合互动,这可能是个难题…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