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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 13:16
作者:四川省人社局

川人社规〔2022〕8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 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力58 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 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2号)的规定,现就2022年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 员)。 不包含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 领取长期待谴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9元" 三、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 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 元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1年全 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392.5元、2714 兀、203山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1年全省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并该 帀(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₂₀₁₉年职工 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五、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徉 养亲属抚恤金78元。 ' 六、 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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