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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就有单位又会陷入另一个迷茫,听说生育假是158天,咋津贴是按照98天来计算呢?
我们先来看看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第61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也就是说:由于国务院发布的规定调整女职工的生育假是98天,基数是按单位上年度所有人员平均工资计算。所以,成都市随即按照国务院政策规定发文进行了调整。
那?为啥比158天会少了60天呐?
所以,这就导致,单位应按158天给予生育员工生育假,并给发放待遇;但拨付回来却只有98天的生育津贴冲抵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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